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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职责
  一、宣传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。
  二、熟悉、掌握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动态,做好信息收集、录入并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档案。
  三、指导、督促区内用(施)工单位、房屋出租人及承租人依法履行职责。
  四、发现各类隐患、违法违规的情况或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。
  五、协助公安、劳动保障、计生等相关部门进行流动人口暂住证、劳动就业证、计生证登记核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。
  六、发动和组织群众共同做好内用(施)工单位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,进行群防群治和综合管理。
  七、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,为流动人口提供咨询服务。
  八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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