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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百强县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全国环保优秀县 国家级卫生城市 国家商品粮基地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有机螃蟹生产研究教育示范基地 江苏省园林城市 江苏省建筑之乡 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 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开发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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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。在《启动区规划》的基础上,2003年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按照“统一规划、统一政策、连片开发、错位发展”的思路,结合乡镇工业园区全面撤销,有效整合开发区及相邻原淳溪、古柏、漆桥三个工业园区资源,聘请苏州永欣顾问公司、南大城市规划设计院及华东师范大学的规划专家启动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编制。2004年,县政府向南京市人民政府专门提交《关于审批〈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〉的请示》(高政发[2004]106号)。2004年9月,南京市人民政府以宁政复[2004]104号文件批复,原则同意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,明确高淳新区规划建设用地29.5平方公里。具体范围为东北至双湖路连接路外1000米,东至生态绿地,南至固城湖,西南至石固河,西北至北环路外300米。其中,近期启动建设用地范围:南接芜太公路,东南至花山路,东北至南北中心路、西北至北环路。近期建设用地11.9平方公里。原则同意以芜太路为界线,将高淳新区分为南片生活配套区和北片产业区的布局结构。高淳新区性质确定为“以现代化制造业为主要功能的湖滨城市东部新区”。新区要按照高质量、高标准、综合发展的思路建成经济发达、结构合理、设施先进、管理有序、环境优美、富有特色的湖滨新城和现代制造业基地。 2、专项规划。在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,我们编制实施了一系列专项规划,高效筹划了长远发展蓝图。2006年,3月编制完成《高淳新区产业区(近期)控制性详细规划》并报经高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,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184.32公顷;4月报批实施《高淳新区中心区三年目标推进任务书》,以双高路、双湖路、紫荆大道和桃园路为界,规划面积2.4平方公里、居住人口5万人,明确了办公、文化、医疗、邮政、电讯、公交、商业网点等11类33个重点建设项目;8月报批实施《高淳县“十一五”新区发展规划》,力争近期建设区11.9平方公里基本建成;11月编制完成《古柏镇古柏村村庄建设及复建小区规划》并通过专家评审。2007年,10月编制完成《古柏镇双红村(孔杨、骆村)村庄点建设整治规划》;12月委托供电公司和电力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《高淳新区电力规划》。2008年,4月编制完成《古柏镇汤家城村庄点建设整治规划》;5月启动编制《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“城中村”改造规划研究》;12月批准实施《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消防专业规划》、《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选址规划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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